香港乐施会于2004年所作的报告也显示,假设一件T恤的成本为100美元,那么工人工资所占的只有1.75美元。
张峻峰在调查中还发现,采购商不仅压低产品的单价,而且本应是政府给予出口企业的退税补贴也在压价范围之内,常有采购商要求占有这笔钱。一个生产无纺布的老板抱怨,一集装箱的布只能赚到100多元甚至是几十元钱。
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采购商要求的交货时间也缩短了一半,有的企业从原来的60多天缩短到25天。这25天包括订货,打样,样品邮寄回去审查、采购、加工等环节。这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为了工厂的存活,只好请工人加班。
张峻峰说:“采购商一方面把产品价格压到供货商几乎都是赔钱的境地,另一方面又向企业提出社会责任的要求,这实际对供应商构成了深层的挤压。”
张峻峰认为,采购商不能单纯的要求社会责任,而是应该按照利润来分担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了‘体面的劳动’的理念,我觉得,采购商应该给予发展中国家企业以一个‘体面的价格’,这也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条件。”
此外,跨国公司要求CSR有时候也成了对中国设置贸易壁垒的借口。张峻峰发现,国外采购商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外贸出口企业,而对于一些能源型行业,比如煤炭行业矿工的死亡率很高,这是比恶劣的劳动条件更为恶劣的违反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但很少听说采购商会为此而抵制进口中国的煤炭。
商业化认证之弊
跨国公司执行的CSR标准分为两类,一是跨国公司自行设立的有关企业内部劳工标准方面自律性规则,即“自我约束”。二是作为第三者的社会监察和认证组织,按照以国际劳工标准为依据而制定的“工厂守则”或“生产守则”,对于企业的劳动标准实施状况进行监察并予以认证,即“社会约束”。
由于前一种有着明显的商业目的且其实施状况也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才促使了后一种认证形式的产生,但令人遗憾的是,后一种形式也未能摆脱商业性的影响,由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的SA8000就因其收费高额而专家备受指责。
据张峻峰介绍,某省的工会组织曾经作过一项调查,一个千人企业要通过SA8000的标准需要支付给咨询公司20万~30万元。这还不包括整改的费用。
张峻峰表示,这个标准在国外影响并不大,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拿到SA8000就拿到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信证。
“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误解,既然要支付给第三方几十万元用来改善本厂的劳工标准,为什么老板不干脆用这笔钱来自己改善措施呢,营利性的认证标准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是相背的。”张峻峰说。
他表示,正是因为有盈利的空间,SA8000才在中国被大肆宣传,几乎成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代名词,事实上,这个标准在国外的影响并不大,也并非所宣传的那样,拿到SA8000就拿到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张峻峰认为,现在一些企业千方百计地想办法花了很多钱,拿到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认为就万事大吉了,认为这就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终结。
认证商业化还带来了更严重的后果。从中国企业的角度来看,履行CSR是为了获得订单而不得不接受的行为,作为跨国公司,则更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
一些有责任感的检查认证人员透露,认证中弄虚作假现象十分严重,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为了通过检查认证而不惜向检查认证人员提供作假的工资单和工作时间记录,威胁工人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口径回答检查认证人员的询问等。
常凯说:“目前的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便具有了更多的商业性质和商业目的,在实际当中对于提高劳工标准和保护劳工权益的作用是有限的。”
常凯认为,应该改变当前雇主单方面监察认证的现状,引入三方机制,即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工会会同企业一起进行。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认证结果的正确性和公证性,也为将来有必要具备法律效力时做了准备。
据了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成立社会责任工作组,制订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导则,标准标号为 ISO26000,将于2008 年推出,目前正在讨论框架。张峻峰是中国专家组的六名成员之一,他告诉记者,导则将本着三个原则:一是指导性的文件;二不用于第三方认证;三是不是管理体系。
CSR与企业竞争力
张峻峰表示,发达国家消费者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上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改善发展中国家企业工人的条件多支付一美元。
近年来的变化就与消费者的力量有关。由于发达国家消费者情愿不买使用着童工或用很低的劳工标准生产出来的产品,这会迫使像沃尔玛这样的大公司改变策略,不再使用“天天低价”这类的宣传标语。
虽然这种力量还不够强大到让沃儿玛这类的跨国公司放弃质优价廉的中国制造,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未来的趋势。在中国外贸依存度如此高的情况下,如何应对这种情况是当前必须考虑的问题。
蔡曙涛认为,企业应该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的发展战略中,而不是把它看作一种负担。尤其是当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还是停留在法律层面,遵守法律是企业经营的底线。
“企业也应该看到,低成本是有效的,但已经走到头了,中国制造必须进行转型。”蔡曙涛说。刘开明也认为,现在加工企业以利润微薄为理由抵制社会责任也是站不住脚,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反法律的借口。
“这是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各个利益主体都会向企业提出要求。作为企业,股东利益仍然是最根本的,否则社会责任变成为了无源之水。在此基础上,企业的经营者应该学会平衡这些利益诉求,从而达到一个好的声誉。”蔡曙涛说。
同理,在商业社会中声誉往往意味着收益。虽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付出成本,但良好的声誉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承担社会责任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
|